融创集团供应商行为准则
我们选用诚实可靠的供应商,并优先考虑能够在业务中推行有利于社会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政策的供应商。
我们的供应商最低限度应遵从以下行为守则:
遵守法律及规例
环境
- 供应商应采用适当的工具,以评估、衡量及减少经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童工
- 不得聘请低于法定工作年龄的劳工
- 员工必须年满16岁
强迫劳工
- 供应商不得聘用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工、威逼劳工或抵债劳工
薪酬及工时
- 供应商应与所有雇员签订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雇佣合同
- 供应商应遵从当地适用的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及自律守则
- 应准时发放薪酬,不可延迟超过一个月
- 应按照法律法规支付超时工作补偿,工时数应在法定工作时限以内
劳资关系
- 供应商应有适当的沟通机制及申诉程序,让雇员能够向管理层表达诉求及申诉
健康及安全
- 供应商应制定健康及安全政策并清楚列明操作流程,以减低雇员受伤或患病可能性,保障雇员健康
- 供应商应向雇员提供工地安全及相关作业守则培训,以保障其自身及其他雇员的安全
歧视
- 聘请员工时应以应聘者是否符合工作要求为主要考虑因素
- 供应商不应因性别、种族、国籍、年龄、婚姻状况、子女状况、性取向、宗教或身体残障歧视员工
供应商及分包商
- 供应商应制定符合其要求的供应商行为守则
- 供应商应准时向其供应商及分包商发放工程款或货款
贿赂及贪污
- 供应商应制订政策、行为守则及作业流程以杜绝任何形式的贿赂、贪污和诈骗行为,并确保严格执行
审计及监察
- 供应商应向融创中国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已遵从本行为守则,并允许融创中国对有关设施及项目工地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