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票业务基本说明

 

银行对商票有基本的要求,为确保效率,各供应商应开通电子商票功能,并及时进行商票操作。为保证各供应商顺利接收电子商票及兑付,提醒如下事项:

一、网银功能

为保证商票整体效率,所有商票采用电子商票。合同签订阶段,供应商即必须提前确认银行账户已开通电子商票功能。

银行一般默认所开账户为现金账户,不会自动在网银端开通电子商票功能,无法接收电子商票。因此各供应商均在网银端主动开通电子商票功能,并自行与开户行确认,确保账户可接收电子商票

二、账户信息维护

账户信息:维护供应商协同平台账户信息,将银行账户信息录入协同平台平台。如发生账户变更,应及时修改平台账户信息。

供应款账户及银行账号、联行号信息一定要与银企直联中的信息保持一致,商票账户信息变更需及时更新,否则上手持票人背书失败

三、商票状态查询及签收

   供应商发起付款申请后可通过付款申请查询”查看款项支付状态。供应商可根据对字段的内容,查看付款状态新增查询字段付款信息界面及字段描述如下:

 

是否已收票:若该批次为商票支付,则显示是/否;“是”状态表示上手持票人已签收商票,“否”状态表示未签收。原则上,上手持票人会再收票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进行背书处理。

商票的签收:上手持票人背书商票后,供应商业务人员应及时反馈财务人员,登录网银并签收商票,正常商票到账时间为T+1日,即我司当日背书,次日到账。个别银行处理速度较慢,如2-3日后依然未收到商票,请反馈集采咨询付款状态。商票签收状态下无法提示付款及再背动作且长期未签收会导致上一手背书人撤回,具体网银系统签收操作请咨询开户银行。

四、商票提示付款

1、持票方财务人员必须在网银操作提示付款,承兑人才可进行付款。建议供应商开通电子商票自动提示付款功能,以及时提示承兑人安排付款。

2、 商票收票后才能提示付款,在到期前或到期后十个工作日内都可提示付款。

3、超时较长时间未提示付款的,可能导致无法付款的情况。